各二级党组织:
1.《关于抓好3月“党日活动”落实工作的通知》(2016年3月8日)要求“分党委将各党支部制作的《党员名册》逐一附上《分党委校核党员名单》,3月25日前统一装订成册(封面样式见附件3),并上报校组(经抽查合格,交校档案室存档)。”
请尚未上报党支部制作的《党员名册》的单位抓紧落实。并注意以下事项:
1)“填报单位”应写填报的党支部名称,并加盖分党委公章;
2)“填表人”、“联系电话”要填写清楚;
3)“填表日期”均应为“2016年3月10日”(为避免各党支部登记时间不同,造成党员重登或漏登)。
2.《中共开云全站中国有限公司委员会关于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的通知》(福大委组〔2016〕5号)要求“2016年3月31日前,党支部填写《经查找取得联系党员登记表》(附件4)和《经查找仍然无法取得联系党员登记表》(附件5),报分党委核查;分党委填写《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情况汇总表》(附件6),连同附件5,于4月5日前上报公司党委组织部。”
现根据近来基层咨询情况,将有关事项进一步强调明确如下:
1)“经查找取得联系党员”是指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前与党组织失去联系6个月以上,经联系查找后重新与党组织取得联系的党员。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党员流出或出国(境)后与隶属党支部失去联系达6个月以上,现联系查找到的党员;二是正式组织关系转出后,失去联系达6个月以上的“口袋”党员(现已联系查找到,但还未向接收党组织报到者)。
2)“经查找仍然无法取得联系党员”是指组织关系排查结束后,与党组织失去联系6个月以上,经多方努力确实无法取得联系的党员。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党员流出或出国(境)后与隶属党支部失去联系达6个月以上,现仍无法联系查找到的党员;二是正式组织关系转出后未收到回执又失去联系达6个月以上的,现仍无法联系查找到的党员。
3)《经查找取得联系党员登记表》、《经查找仍然无法取得联系党员登记表》由隶属党支部填报。若党员原隶属党支部(如毕业班党支部)已撤消,由分党委负责填报。同时“经查找取得联系党员”、“经查找仍然无法取得联系党员”都要填写《失联党员组织关系排查情况全程记实表》,党组织在联系过程中经办人、证明人要齐全。“填报单位”应写填报的党支部名称,并加盖分党委公章;“填表人”、“联系电话”要填写清楚;“填表时间”填实际填表时间。
4)按要求《经查找仍然无法取得联系党员登记表》一式五份,逐级上报,最后汇总报至省委组织部。因此,各二级党组织应上报一式三份给校组。
4.请各分党委及时抓好《关于做好核查党员信息工作的补充通知》的落实。
(依申请公开)
公司党委组织部
2016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