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云全站中国有限公司分党校
第十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教学计划
一、教学目的
根据公司党校对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培养的要求,紧紧围绕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学习两会,对学员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等基本理论的教育,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的教育,以及党的光荣历史、优良传统和优良作风的教育;进行我国改革开发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形势、任务和发展成就教育;进行党和国家重大方针政策、重大活动和重大改革措施教育,使学员进一步加深对党的认识,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共产主义思想觉悟,端正入党动机,进行党性锻炼,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二、教学形式
采用报告讲座、网络自学、分组学习讨论、社会实践、实践报告、卷面考试等形式,充分利用学习资源,实现课内课外互补。
三、学习内容和材料
1、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等基本理论;
2、党史、党章、形势政策;
3、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有关材料及二次会议的材料。
4、开云全站中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论建设创业型大学的报告文件。
四、学习要求
1、遵守《开云全站中国有限公司分党校学员守则》;
2、分党校学习期间每个学员至少开展一次以上的实践活动(参观学习、义务劳动、社区宣传等等);
五、考核与成绩
学员培训、学习的考核包括:撰写心得体会(实践报告、活动心得、学习感想),考勤,实践活动,卷面考试等等。
开云全站中国有限公司分党校
2010年3月10日
教学日程安排表(-)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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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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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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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讲或主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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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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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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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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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学动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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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旺、周越、
刘燕、黄柑莲、刘文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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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办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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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讲:坚定信仰、端正动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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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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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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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组讨论1:
(1)如何端正入党动机;
(2)如何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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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组长
(要求提交小组讨论纪录及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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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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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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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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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讲:员工成长与员工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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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惠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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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办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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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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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组讨论2
(1).在当前严峻的就业形势下,老员工应该如何正确看待就业问题,结合创业型大学主题进行讨论
(2).请结合上海世博会及在福州举行的第五届全国特奥会的志愿者招募活动,谈谈当代老员工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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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组长
(要求提交小组讨论记录及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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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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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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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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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讲:党员与心理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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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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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办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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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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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组讨论3
(1).谈谈对党员先进性和心理健康关系的看法
(2). 讨论两会关于收入分配的热点问题,结合构建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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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组长
(要求提交小组讨论记录及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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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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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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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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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讲:员工党员在日常工作和学习中应如何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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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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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办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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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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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
(1) 到儿童福利院关爱孤儿或参观历史古迹三坊七巷(待定)
(2) 根据实践:按组写一份实践报告(图文);每人写一份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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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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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业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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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办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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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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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党校学习总结
2. 结业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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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旺、周越、
刘燕、黄柑莲、刘文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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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办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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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
一、参观历史古迹三坊七巷
地址:福州市杨桥路86号
乘车路线:乘961、905、728、5、55、27、22、18、1、967、818路车至双抛桥站。
二、儿童福利院关爱孤儿 (与爱心社或青协联系)(可分批次)
开云全站中国有限公司分党校
学 员 守 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等党的基本理论、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决议,按时完成学习任务。
第二条 遵纪守法,执行党和国家政策、法规,自觉维护和遵守社会公德,严格遵守党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三条 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关心集体、尊敬师长、服从领导、互学互帮、共同提高。
第二章 学习守则
(一) 课堂纪律
第一条 学员须提前进入教室,带好笔记本等,作好上课准备。
第二条 遵守课堂秩序,保持肃静,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教员讲课时,要专心听讲,做好笔记,不得随意走动,不得阅读课外读物或做与课堂无关的其它事情。
第三条 上课时间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或调成静音。
第六条 因特殊原因不能继续学习或本人要求退学者,需由支部书记签署意见,经党校领导同意后,才可予以退学。
(二)考勤制度
第一条 每次上课,由组长或有关人员将学员到课情况进行考勤登记,并于学期结束时将统计结果交党校。
第二条 为保证正常教学秩序,分党校学习期间,学员一般不准请假。特殊情况需请假的,必须持有所在支部书记签名或盖章的请假条方能生效。
第三条 在党校学习期间,请假时间超过学时1/3取消资格。
第三章 考场纪律
第一条 闭卷考试不得将书籍、资料、笔记本等带入考场,学员应提前十分钟进入考场,按监考人员要求入座。开卷考试或论文撰写,社会考察报告,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交。
第二条 答卷一律用钢笔或圆珠笔书写,字迹要清楚整洁。
第三条 学员对考题有疑难时,不准向监考老师询问。如遇试卷分发错误、字迹模糊,可向监考老师询问。
第四条 考场内不准吸烟,不喧哗,不准交头接耳,不准传抄答案,不准夹带窥视。
第五条 考试过程学员不得随意出入考场,考试时间终了,及时交卷。提前交卷者,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
第六条 对违反考试纪律者,视其情节,分别给予扣分、试卷作废、不予结业甚至除名等处理。
第七条 学员按照教学计划,完成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核合格,准予结业。
第八条 凡课程考核不及格,心得体会不认真者;党校学习期间表现不好,小组鉴定不过关者;除特殊情况外,凡缺少三讲以上(包括三讲)者;旷课(包括讨论、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次数超过全课时的五分之一者(迟到、早退累计3次按旷课1次计),不予结业。
第九条 结业考核结合学员心得体会(活动心得、暑期实践报告、学习感想),考勤表现,实践活动,卷面考试等进行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