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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高校工会维权

信息来源:开云全站中国有限公司 暂无 发布日期: 2016-11-22 浏览次数:

【摘 要】梳理了与我国高校工会维护教职工权益相关的法律法规; 阐述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关系和现实意义; 分析了现阶段高校工会依*所面临的问题及困境; 提出要树立依法办事的维权理念,形成潜心学法的工作态度和工会担负起普法教育责任等推进高校工会依*的措施。

【关键词】法治思维; 法治方式; 高校工会; 维权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明确指出: “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1]高校工会贯彻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就是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为指导,在充分发挥高校工会维权职能上下工夫,力争做到既不错位,也不越位,妥善处理高校内部行政权力、学术权力、民主管理权力之间的关系,推动高校工会工作法治化水平的提升[2]。笔者认为,目前高校在维护教职工权益方面存在的最大的问题是过多地使用行政手段,而忽略了法律手段。鉴于此,笔者对高校工会依*现状进行了调查,并在分析原因的基础上提出可行性建议。

一、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下高校工会维权的现实意义

1. 有利于推动高校全面改革

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高校工会维权是基于中国当前法治建设特定阶段提出的。依法进行高校工会维权对于将社会运转纳入法制化轨道,最终实现依法治国具有重大现实意义。自《高等教育法》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颁布以来,中国大学改革迈开了实质性的步伐,大学法人化成为改革的方向。随着改革的深入,大学传统的事业单位体制、去行政化管理模式、大学治理结构都将发生变化。与此同时,新的问题和矛盾也将会出现。行政权力、学术权力、民主管理权力的界定和相互关系需要重新理顺和划分。在此过程中,高校工会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构建有效预防和化解矛盾的体制,依法形成创新治理的态势,并由此发挥更重要的作用。

2. 有利于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

工会是在党的领导下高校教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它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依照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国家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新的《工会法》第六条规定: “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3]这从法律上明确了工会的维权职能。高校工会作为一级工会组织,是发展我国教育事业的重要力量,因此作为高校工会的工作人员有责任依照《工会法》认真履行好自己的责任和神圣义务。现阶段要充分发挥高校工会的职能作用,需要从两方面着手: 一是要明确教职工的合法权益的范围,二是要探究如何维护这些权益。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高校工会维权工作,提高高校管理法制化水平,完善高校与教职工劳动关系,不仅是科学发展观的客观要求,而且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

3. 有利于构建和谐校园

高校工会作为教职工群体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关注并解决教职工困难和需求,调解、化解劳动争议和利益分配等方面的冲突是其职责所在。那么,以法治思维作为工作的指导思想,以法治方式作为开展工作的有效手段,既是高校法治化管理的必然选择,更是减少高校内部矛盾和促进高校和谐发展的有效途径。随着我国高校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高校内部各群体利益博弈矛盾加强。高校工会应当在这种利益关系调整的过程中切实起到代表和维护教职工利益的积极作用,真正成为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推动力量,为构建和谐校园夯实基础。

二、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是高校工会维权的理论依据

1. 与我国工会相关的法律法规

高校工会是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的一级组织,维权是基本的工作职能,是法律赋予的权力。高校工会维权有着明确的法律依据和维权的具体内容。2001 年全国人大修改了《工会法》,将工会的基本职责规定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4]。中国工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强调,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奋力把党的工运事业推向前进。在这样的思想指导下,《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教师法》、《教育法》和《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也对教职工权益做了规范性规定,并与《工会法》一同搭建了维护教职工权益的法律规范体系,为调整教职工法律关系,维护教职工劳动就业、获得劳动报酬、得到社会保障、安全卫生、精神文化等各方面权益提供了维权依据。完善的法律法规不仅是高校教职工维权的现实有力保障,而且还是高校工会开展依*工作的基础。工会在维权的过程中如果要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除了在形式上要依照法律开展工作外,在思维上要由日常思维向法治思维转变,在方式上也要由人治方式向法治方式转变[5]。因此,在掌握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概念的基础上,理清二者之间的关系,对工会进一步依*工作的开展非常重要。

 2. 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关系

法治思维是法治原则、法律概念、法学原理、法律方式以及一些法律技术性规定在思维过程中具有约束力的表现; 而法治方式是依据法律的规范或法律思维所固化的约束力,外化为具体的法律方法和法律作用来处理各种经济、社会问题,解决各种社会矛盾、争议。法治思维强调思维的定势,突出法治的理念、精神、原则和逻辑,在思想层面提出了明确要求; 法治方式强调各种措施、方式、方法的法的规定性,突出法治实践和行为准则,在操作执行层面提出了明确要求[6]。两者的关系是: 法治思维侧重于内在理念,法治方式则侧重于外在表现。法治思维指导和决定法治方式,法治方式是法治思维的具体实现和延伸,二者相辅相成。

三、高校工会依*的现实困境

为掌握高校工会依*现状,笔者对东北大学的教职工展开调查。调查对象涉及专职教师、教辅人员、管理人员等。调查以问卷方式为主,并采用走访、现场采访、个别交谈和电话采访的辅助形式。此次调查共发放问卷 300 份,收回问卷 279 份,回收率 93%。调查对象中,男性为 62. 4%,女性为 37. 6%,问卷调查的基本情况如表 1 所示。

工会对调查结果进行统计,教职工运用法律解决问题的情况如图 1 所示。

图1 教职工运用法律解决问题统计情况

通过对搜集的数据进行整理、归类和分析,笔者对高校工会依*的现状进行归

纳总结:

1. 教职工运用法律解决问题的信心不足

从图 1 的统计结果可以看出,教职工通过法律解决问题的信心不足。当问及教职工在与学校管理者发生矛盾或涉及自身利益与学校利益相冲突,会采取何种方式解决问题时,有 78. 9%的受访者选择到上级主管部门上访,其中 40 岁以上的受访者占 94.2%,并且学位为硕士以下的受访者占所在群体比例较高; 有 11.5% 的受访者选择借助新闻媒体的力量来维护自己的利益; 只有7.5%的教职工愿意向工会组织反映困难; 试图通过合理的法律程序和手段表达诉求、解决问题仅有2. 1% 。甚至在与个别受访者谈话时,表示在问题得不到满意解决时会采取例如围堵办公场所的过激方式。调查结果表明,高校教职工尚没有形成利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习惯。

2. 高校工会组织及工作人员法律维权能力有待加强

作为高校教职工权益的维护者和代表者的工会组织及工作人员,理应了解、熟知并能够灵活运用相关法律法规。这既是切实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的能力保障,也是工会开展法律维权工作和法律宣传的前提。笔者对东北大学和其他 5 所高校工会的共计 29 名工作人员进行了调查,调查结果见表 2。通过表 2 的调查结果可以看出,在我国高校工会工作的工作人员,出身于法律专业或者有法律背景的专门人才很少,多数人员没有系统地学习过法律知识,对涉及高校教职工权益的相关法律法规,例如《劳动法》、《教师法》不熟悉。因此,给予高校工会工作者法律培训,提供学习工作中涉及的相关法律和法规的机会,切实加强高校工会工作者的法律维权能力十分必要。

3. 管理者依法治校的理念缺失

笔者通过调查发现,在所调查的 13 位处级及处级以上领导中,有超过 3/4 的受访者表示在治理学校、处理日常及重大事务时首先想到的是行政手段,只有在通过行政手段不能解决问题时才会考虑采用法治方式。因此可以看出,当前高校管理者依法治校的理念尚未形成,治理学校的方式普遍习惯使用行政手段而不是法治方式。因为一些高校管理人员对依法治校的指导思想认识不到位,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治理学校的观念尚未建立,所以当行政权力、学术权力、民主管理等方面出现矛盾或发生冲突时,往往不能采用正当的管理程序解决,而更多依靠上下级行政指令手段解决。

4. 工会普法宣传力度不够

目前国内高校虽然都成立了工会,但是在宣传利用法治思维,通过法治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方面还很不够。其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高校教职工虽然专业知识水平较高,但对我国基本法律制度和依法治国思想缺乏较为深刻的了解和领会。在调查中只有27.4% 的受访者表示非常清楚我国基本的法律制度和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并且这一比例随受访者学历而降低。第二,对关乎高校教职工自身利益的法律法规,如《劳动法》、《合同法》、《教师法》等规定缺乏专业方面的认知,甚至没有形成概念上的认识。比如在问卷中对“《劳动法》规定的最长试用期是几个月?”这一问题的回答,只有23.9% 的受访者能够回答出正确答案,只有50.6% 的受访者知道自己作为教师有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权利。第三,高校大部分教职工没能认识到自身法律方面所欠缺的知识,并且没能认识到相关知识的欠缺对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性,认为法律能维护自身利益者占受访者的比例仅为35. 2%,值得注意的是,这一现象并没有随着受访者行政级别和职称的变化而有明显差别。

四、高校工会依*的具体措施

高校集中了高学历、高文化素质人才,在树立法治自信的队伍中理应走在时代的前列。因此,作为教职工权益的维护者,高校工会要带头建立法律指导工作的法治自信,在运用法律、维护法律和宣传法律的工作实践中捍卫法律权威和法律尊严,树立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高校各项工作的信念。

1. 树立依法办事的维权理念

全国总工会主席李建国同志曾在全总十五届七次执委会上提出,要严格按照《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办事。每个工会工作者都应当带头厉行法制,把依法办事作为一种必备素质,作为一种习惯养成[7 -8]。高校工会作为教职工权益的维护者和代表者,工作中要坚持将保障教职工合法权益放在首位的原则,要提倡教职工通过教代会等组织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在代表职工表达诉求、维护权益时,要依法办事,特别是在解决教职工劳动纠纷中要以法律为后盾,通过司法途径解决问题。

2. 形成潜心学法的工作态度

工会工作者只怀有一颗工作热情之心是不够的,弄懂弄清、掌握并运用相关法律法规更重要。那些不能熟练掌握和运用相关法律法规,单凭个人好恶来解决问题的方式应当进行改变,否则在实际工作中非但不利于正确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更容易产生其他方面矛盾和纠纷[9 -10]。因此,每个高校工会工作者都必须正确、准确甚至精确地掌握涉及教职工利益的相关法律,例如《劳动法》、《教师法》、《社会保险法》,提高应对新情况、新问题的维权能力。

3. 工会担负起普法教育的责任

高校工会要面向教职工深入开展普法教育活动,大力宣传教职工依*所需的基本知识,增强教职工法律意识,确保广大教职工知法、懂法、守法。高校工会可以通过举办培训班、开设专题讲座等途径,增强教职工自我保护的维权意识和能力,使相关法律法规在高校工会各级组织中深入人心,为高校工会维权工作创造良好的法治工作环境。此外,高校工会可以设立专门面对教职工的法律维权咨询部门,为教职工解决实际工作中遇到的有关维权方面的问题提供帮助。

五、结 语

随着中国法治化建设进程的不断加快,法治观念逐渐深入人心,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处理矛盾已成为社会发展之必然。因此,作为重要维权组织的工会一定要将这一指导思想贯穿在工作始终。高校工会作为我国工会发展的先进代表,必须要牢固树立依*的信念,坚定不移的履行依*的职责,切实维护好广大教职工的合法权利。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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