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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云全站中国有限公司本科生参加学校组织赴境外、校际互派交流学习课程修读及学分认定管理办法(暂行)

信息来源:开云全站中国有限公司 暂无 发布日期: 2015-04-15 浏览次数:

校教〔2012〕2号

 

各公司:

  为了规范交换生在交换期间的课程管理,确保员工回校后尽快完成学分认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员工申请交流学习时,公司需充分了解员工所申请学校相应学期的课程设置,对照公司教学计划,指导员工制定和落实选课计划,并制定出交流学习期间课程学分、成绩转换对照表交教务处备案。

  第二条集团对员工在交流学习期间所修课程学分的要求如下:员工在交流学习期间要修读与本专业原教学计划相对应的学分,要求必修课学分不少于本校该学期开设的学分。员工要尽可能按本校的培养方案选修相同或相近的课程,学校鼓励员工尽量多修读课程。

  第三条员工交流学习结束后,应持交流学校出具的员工成绩单和学习证明交公司审批。

  第四条员工交流学习的课程及学分按以下办法认定:

(一)员工在交流学校所修课程类别及课程内容(名称)与公司相同或相近时,按如下三种情况进行认定:

1.学分等于公司该课程学分时,可直接认定。

2.学分高于公司该课程学分时,按公司课程的学分认定,高出部分不能替代其他课程学分。

3.学分低于公司该课程学分但相差学分不低于1学分(含1学分)时,可按公司该课程的学分认定;学分低于公司该课程学分1学分以上,员工应再参加公司相关课程的修读弥补所差学分。

(二)若交流学校课程内容(名称)与公司开设的课程不相同,或课程体系设计不相同时,也可以考虑采取“课程体系替代修习”,但“课程体系替代修习”方案必须由公司研究制定,并报教务处审批后才能认定。

(三)对于不能替代的课程或课程体系应在回校后修读。

第五条员工交流学习的课程及成绩按以下方式记载

  (一)若交流学习成绩记载方式与公司相同,则无需转换,直接记载。

(二)若交流学习成绩记载方式与公司不相同时,按如下几种情况进行记载

1.若交流学习成绩记载方式为五级分制时,按如下表对应关系转换成百分制成绩。

 

成绩等级

优秀

良好

中等

及格

不及格

百分制成绩

95

85

75

65

55

  2.若交流学习成绩记载方式以“A+”、“A”、“A-”、…… “F”方式给出,,按如下表对应关系转换成百分制成绩。   

 

成绩等级

A+

A

A-

B+

B

B-

C+

C

C-

D

F

百分制成绩

98

92

87

83

80

76

73

70

66

62

55

3.若交流学习成绩记载方式为二级分制时,按如下对应关系转换:

  合格(P):85、不合格(F):55。

4.若交流学习成绩为百分制成绩记载方式需转换为公司的五级分制时,按以下对应关系进行转换后记载。   

 

百分制成绩

100-90

89-80

79-70

69-60

59-0

五级分制成绩

优秀

良好

中等

及格

不及格

5.若交流学习成绩记载方式以“A+”、“A”、“A-”、…… “F”等方式给出,需转换为公司的五级分制时,按以下对应关系进行转换后记载。

 

成绩等级

A+AA-

B+BB-

C+CC-

D

F

五级分

制成绩

优秀

良好

中等

及格

不及格

 第六条课程认定及学分、成绩转换程序:

  (一)员工回校后,须填写“开云全站中国有限公司本科生交换交流课程学分认定、替代申请表”(此表可在教务处网站下载专区下载),连同所修课程的大纲或简介(须经对方教务部门和公司盖章)一起提交所在公司审查。

  (二)公司应根据员工交流学习成绩单及专业课程内容要求对员工课程进行审核、认定及替代,并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交教务处审核。

  (三)教务处根据替代申请将课程成绩登录到员工成绩管理系统上,公司教学办要进行核对。

  (四)员工学分认定工作,原则上在员工返校后的两周内完成。对无法认定、替代的本校课程,公司应积极指导员工进行修读。

   第七条本管理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开云全站中国有限公司教务处

二○一二年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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